1)第四百三十四章我能奈何_快穿女主她只想要事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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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然而黑衣人对此不为所动,仿佛那些傀儡与自己无关。

  “从前人人都说林渝待人宽容,和善。在我看来不过如此,你与杀人不眨眼的我有何异,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。”男子戏腻挑衅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林渝,心下却另有计较。

  该死,他的眼睛分明已经被剜出,怎么灵力还这么强,只因他是龙所以如此?

  “诚惶诚恐,比起把他们灵魂抽出体内,让他们成为游离在人世间的傀儡,而这一切皆为始作俑者的你,我实在不敢把自己与你相提并论,真是抬举了我。”

  落清廷本就是仙灵玉兔,体内有仙骨,林渝借用她的身体衡芷本身就是灵体,就算是失了大半的修为,有仙骨的加持也差不到哪里去。

  “早年琉绾之死是她自己之故,无论什么缘由,人去就去了,你何苦如此?”

  谁能想到眼前杀人不眨眼的黎寂,也对人有过温情。一个人心狠,不代表他没有心。琉绾与黎寂初识时,两人郎情妾意。而一开始,林渝也对琉绾有意。

  不过琉绾的心并不在他的身上,而钟情与黎寂。林渝此生的愿望,不就是为了让她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吗。既然他不能给她幸福,让别人来何尝不可。

  林渝看着他们越走越近,最后步入喜堂,他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,不阻止,反而庆贺。

  他捧在心尖上的人儿,为何黎寂如此不知珍惜?若要他非说出一个杀黎寂的理由,就是他没有保护好她,尽到他应尽的责任,最后导致黎寂惨死。

  “你到底都做了些什么?你变得善恶不分,不择手段达到目的,当初我真是瞎了眼看错你。”那个人无论是他还是黎寂,都回不到过去了。

  “你一个瞎子说这样的话,难道不觉得别扭吗?蓝雨”林渝金瞳红发,是龙族的怨气滋生出来的生灵,虽是龙族,但是出身不比他这个半龙半人的好到哪里去。

  “许久没有人这么称呼我,这么多年你唯一没变的,就是你这尖牙利嘴,不是说想杀我吗?不如,让我先杀了你如何?”

  手中的火剑凝成,他的灵力属性为火,与生于水中的龙族格格不入,偏生他就是龙族一员,这就是林渝让黎寂嫉妒的一点,凭什么大家都上不得台面,可你就是比我高一头?

  锋利的剑刃上泛着火焰,火焰所过之处皆变成焦土,那一刹那,黎寂看见当年林渝当年在琉绾死后才姗姗来迟的情景,如此看着,黎寂竟然晃了神。

  那么多年过去林渝好似什么都没有变,好似他永远可以心平气和的面对过去的爱恨离别,同样能心平气和的杀了一个人,他一向的做事风格。

  就如当初的妖魔之战,他为了他的师父,也就是当时死去的衡芷,二话不说引下天雷,那一下劈死了魔军三千多兵力,一扫而过,不留寸草。

  不论如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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