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250章抽丝剥茧(45)_深度迷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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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一点刘静能想到,警方应该也能想到。事实也证明警方的确想到了这一点。

  这就是刘静有意留给大姐的破绽。

  刘媛媛即便知道如果向警方“承认”自己曾对袁世文的尸体进行过分尸有所不妥,却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如此“承认”,因为她没法改变“既定事实”。

  实际上,在三姐弟串供之后的当天夜里,刘静才开着车到了水库,将袁世文的尸体打捞上来,这时才在他的尸体上制造出“分尸切割大腿”的“既定事实”。

  同时,刘静还从袁世文的尸体中提取血液,带在车上回到老家,泼在猪圈的正中央。

  也不知道刘静是用什么工具装了袁世文的血液,或许是水瓶,也或许就是一只碗、一只水杯,总之在此过程中,袁世文的血液溅落或渗出、沾染在他的车里,从而留下血迹,但他却没有注意到。

  刘静在串供过程中,第一次单独向刘媛媛陈述时,或许是忽略了两名“杀手”的相关信息,但在刘招娣来了以后,再次陈述时,则极可能有意隐瞒了这一点,这样一来,他才是唯一一个知道陶强盛和陶立新这两个名字的人。

  同时,刘静当着刘媛媛的面,故意向刘招娣陈述了自己被“抢劫”的错误时间,并且隐瞒了何双喜打发陶强盛和陶立新滚蛋的这一节。

  当然,他的重点在于故意陈述错误的那个时间点。这样一来,刘招娣一旦向警方“承认”自己杀了何双喜和杜鹃,那么在她的口供中就会出现低级的时间逻辑错误,从而会让警方判断出她不是杀害这两个人的真凶。

  刘静不知道陶立新已经死了,陶强盛也不记得最后一次对刘静实施谋杀的具体时间了,但这并不妨碍刘静认为警方会从他们嘴里核实“抢劫”的时间。

  所以,这是刘静故意留在刘招娣口供中的“bug”。

  万一在警方的怀疑和讯问中,刘媛媛一旦也向警方“承认”自己杀了何双喜和杜鹃,那么这两个人的尸体去向则势必牵扯出刘招娣。

  当刘招娣因此接受警方审讯时,以她的心理状况和对大姐刘媛媛的敬爱之情,极有可能会在这样的关键时候“反水”,抢着把杀人的罪名都往自己身上揽。

  刘媛媛和刘静一样,也想到了这一点,所以明知道刘静有意说错了自己被“抢劫”的时间,却故意没有指出来。

  综上种种,不难看出来,在刘静眼里,事情的发展原本应该是这样:

  警方就袁家两兄弟的“失踪”首先调查到了刘媛媛头上,刘媛媛承认自己一个人杀了这两兄弟,但警方根据她的口供和尸检情况,再综合考虑她的医生身份,极可能就会怀疑她不是真凶。

  即便警方对此有所忽视,或者刘媛媛成功蒙混过关,甚至警方对何双喜和杜鹃的死也怀疑到了刘媛媛头上,刘媛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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